簽署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(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),是指當一項專利申請案的部門或全數請求項正在第一申請局(office of first filing、簡稱OFF)經實質審查獲得專利後,該案申請人可藉由供給給第二申請局(office of second filing、簡稱OSF)相關資料,使OSF可操縱OFF的檢索與審查結果,加快該案件審查。
PPH能夠減少重複審查工作的互助模式,但也不徹底代表申請案獲第一申請局批准,第二申請局也當然會批准該專利申請。
目前台灣已戰美國、日本、西班牙與韓國簽署PPH,申請者於上述國家與得專利後,得以加快審查同發明專利申請案的作法,有助於專利積案的清算及提拔專利審查品質。
經濟部聰慧局目前與多國洽談PPH,日本正努力推廣環球多邊PPH(GPPH),邀請美國、澳洲、歐盟、韓國、加拿大等插手,推動加快審查;考慮多邊關係涉及政治敏感度,我方仍勤奮聯系,可否也成為GPPH的一員,還必要再加把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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